2019年1-6月,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提高,Ⅰ-Ⅲ类水体比例同比增加4.4个百分点,差Ⅴ类水体比例同比增加2.6个百分点,但水污染防治工作不均衡,部分地区水环境合格形势仍然不利。山西、吉林、广东等3省Ⅰ-Ⅲ类、差Ⅴ类水体比例皆较年度目标不存在显著差距。1-6月,上海、浙江、福建、江西、湖南、海南、重庆、四川、贵州、青海、宁夏等11个省(区、市)无劣Ⅴ类国触断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