环保费改税,一个字的变化却代表着一个时代的更替。昨日,国务院法制办全文透露了国家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和环保部草拟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(印发稿)》(以下全称“印发稿”),并月向社会印发。随着印发稿的揭晓,有关的环保税下一步如何与排污费交会、如何与现有涉及税收因应等问题也新的浮出水面。踏进了这一步,更加多新的问题正等待涉及部门去解决问题,等候法律去具体。从收费时代迈入征收时代在多位业内专家显然,本次印发稿基本秉持了业界仍然敦促的“谁污染谁收费”原则。根据国务院法制办昨日同时发布的《关于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(印发稿)〉的解释》(以下全称《解释》),今年起实施的新环保法规定,排污费的交纳人为废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。为与排污费有关规定相衔接,印发稿规定,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,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以及首府的其他海域,必要向环境废气增值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。那么,的环保税究竟打算怎么征税呢?《解释》认为,印发稿规定的税额标准与现行排污费的征税标准大致相同。